广州:举报保障房不文明行为有奖
今后,举报在保障房小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并且属实的,举报者将可以有最低50元的奖励。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了修订后的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以下简称《扣分办法》),并且征求社会意见。在过去的基础上,新增了奖励机制。
据介绍,《扣分办法》自2010年5月开始试行,将于今年5月试行期满,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对此进行了修订。
了解到,自《扣分办法》实施以来,共查处各类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行为228宗,包括:轻微违规发出劝告书197宗、较严重违规行为扣分3宗、严重违规行为扣分25宗、非常严重违规行为3宗,收回保障房60套,包括廉租住房59套及经济适用房1套。
今年广州印发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修订后的《扣分办法》也将两者合并,统一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修订后的《扣分办法》,公租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公租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均将被视为非常严重违规,处以收回房屋的“极刑”。
根据《扣分办法》的实施情况以及群众意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细化了对举报不文明行为者的奖励措施,拟规定:举报轻微违规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者50元奖励,举报较严重违规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者100元奖励,举报严重违规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者150元奖励,举报非常严重违规行为属实的,给予举报者200元奖励。
知多:一次扣满20分可以收回保障房
了解到,根据《扣分办法》规定,保障房住户出现随地便溺、室内存放大量垃圾、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按照不同程度给予2~6分不等的扣分,更规定一旦出现保障房转租、出租、不当长期空置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一次悉数扣掉该住户可扣的20分,从而收回保障房。
根据《扣分办法》,住户的违规行为共分为较轻微、较严重、严重和非常严重四类,每次分别给予2分、4分、6分及20分的扣分处理。扣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过后自动清零。(赖伟行)